围产期保健是指围绕分娩前后特定时期妊娠28周至产后1周对孕产妇及胎儿提供的系统性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主要包括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筛查、分娩监护及产后访视等核心内容。
1、产前检查定期产前检查可监测胎儿发育与孕妇健康状况,常规项目包括血压测量、宫高腹围评估、胎心监护及超声检查。通过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唐氏综合征筛查等专项检测,能早期识别妊娠并发症与胎儿异常。建议妊娠28周前每月检查1次,28-36周每两周1次,36周后每周1次。
2、高危妊娠筛查针对存在基础疾病或妊娠并发症的孕妇实施分级管理,如高血压孕妇需加强尿蛋白监测,糖尿病孕妇需调控血糖水平。通过风险评估系统识别胎盘早剥、子痫前期等危险因素,对红色高危妊娠者建议转诊至三级医疗机构。
3、分娩监护分娩过程中持续监测胎心变化与产程进展,使用胎心电子监护仪评估胎儿缺氧风险。对产程异常者及时进行阴道检查,必要时采取催产素加强宫缩或中转剖宫产。提倡导乐陪伴分娩等人性化服务模式。
4、产后访视产后7天内开展上门访视,重点观察子宫复旧、恶露性状及切口愈合情况。指导母乳喂养技巧与新生儿护理,筛查产后抑郁倾向。对妊娠期高血压或糖尿病产妇需持续监测血压血糖至产后12周。
5、健康教育贯穿围产期全程的营养指导建议每日补充叶酸400微克,铁剂30-60毫克。开展分娩预演训练缓解产前焦虑,教授新生儿沐浴、脐部护理等实操技能。强调产后避孕咨询与盆底肌康复锻炼的重要性。
围产期保健需建立多学科协作体系,产科医生与助产士、营养师共同参与管理。孕妇应保持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孕期瑜伽或散步,避免久坐不动。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与膳食纤维,控制精制糖摄入。出现阴道流血、持续头痛或胎动异常等情况须立即就医。
围产期心肌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和排除其他心脏病。诊断需结合妊娠史、心功能不全症状、心脏超声特征及实验室指标,主要有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心脏扩大、排除既往心脏病史、符合特定时间窗、排除其他病因五个核心要素。
1、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心脏超声显示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45%是核心诊断指标,通常伴有心室收缩功能弥漫性减弱。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右心室功能受累,但以左心系统为主。该指标需在症状出现后首次检测确认,且不能用其他心脏病解释。
2、心脏扩大胸片或超声提示心脏扩大,左心室舒张末期内径超过正常值。部分患者伴有心室壁运动普遍减弱,但无节段性室壁运动异常。心脏扩大程度与心功能不全症状严重程度往往呈正相关。
3、排除既往心脏病史需详细询问并确认妊娠前无已知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病史,包括心肌病、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点排除妊娠前存在的慢性心力衰竭病史,这对鉴别围产期心肌病与妊娠合并其他心脏病至关重要。
4、符合特定时间窗症状需发生在妊娠最后1个月或产后5个月内,这是区别于其他扩张型心肌病的时间特征。部分患者可能在妊娠晚期出现亚临床表现,产后才进展为典型心功能不全。
5、排除其他病因需通过详细检查排除冠状动脉疾病、甲状腺功能异常、酒精性心肌病、病毒性心肌炎等可能引起心功能不全的疾病。包括冠脉造影、甲状腺功能检测、病毒血清学检查等。
确诊围产期心肌病后应限制钠盐摄入,每日控制在3克以内,避免加重心脏负荷。建议采用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少量多餐。适度进行呼吸训练和下肢被动活动,预防静脉血栓。严格监测每日尿量和体重变化,记录心率和血压波动。产后哺乳需根据心功能分级评估风险,重度心功能不全者禁用催产素类药物。定期复查心脏超声和BNP指标,随访周期不少于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