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骨折是否需要手术主要取决于骨折类型、眼球功能受损程度及面部畸形情况。当出现复视持续不缓解、眼球内陷超过2毫米、眶壁大面积缺损导致眼球运动障碍或合并视神经压迫时,通常需要手术修复。对于单纯无移位骨折或轻微症状者,多数可通过保守治疗恢复。
复视是常见手术指征之一。眼眶骨折后眼外肌或周围软组织嵌顿于骨折缝中,导致眼球运动受限,患者出现持续性视物重影。这种情况若持续2周以上无改善,需手术松解嵌顿组织并复位骨折片。手术可恢复眼外肌平衡,常用钛网或可吸收材料进行眶壁重建,术后配合眼球运动训练有助于功能恢复。
眼球内陷超过2毫米需手术干预。眶壁骨折后眶内容物向鼻窦移位,导致眼球位置后移,不仅影响外观还可能损伤视功能。通过CT测量内陷程度,手术中会植入填充物支撑眶容积,常用Medpor或自体骨材料。需注意手术时机,过早可能加重水肿,过晚则组织粘连增加操作难度。
大面积眶壁缺损需紧急处理。当骨折范围超过眶壁面积50%时,眼球失去骨性支撑易发生迟发性内陷。此类情况即使早期症状轻微也建议手术,防止后期继发畸形。手术需完整暴露骨折区,特别注意眶下神经走行区域的操作精度,避免术后感觉异常。
视神经受压是绝对手术指征。骨折片直接压迫视神经或眶内血肿导致视力急剧下降时,需在24小时内行减压手术。通过内镜经鼻或开眶入路清除血肿、移除骨片,必要时切开视神经管。术后需密切监测视力变化,联合激素治疗减轻神经水肿。
眼眶骨折术后需佩戴眼罩保护1-2周,避免擤鼻、剧烈咳嗽等增加眶压的行为。恢复期间定期复查眼眶CT评估植入物位置,进行眼球各方向运动训练防止粘连。饮食注意补充维生素A和优质蛋白,促进神经及软组织修复。若出现视力下降、眼痛加剧需立即返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