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衰竭需立即采取抢救措施,主要包括保持气道通畅、氧疗、机械通气、药物治疗、病因治疗等。急性呼吸衰竭是指因各种原因导致肺通气或换气功能严重障碍,出现低氧血症伴或不伴高碳酸血症的临床综合征,需紧急干预以避免器官功能损害。
1、保持气道通畅清除呼吸道分泌物是抢救的首要步骤,可采用吸痰、体位引流等方式。对于意识障碍患者需放置口咽通气道,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建立人工气道。气道管理过程中需密切监测血氧饱和度,防止误吸和缺氧加重。
2、氧疗立即给予高浓度氧气吸入,常用鼻导管或面罩给氧,目标维持血氧饱和度在90%以上。对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需控制性给氧,避免二氧化碳潴留加重。严重低氧血症患者可考虑经鼻高流量氧疗或无创通气。
3、机械通气当常规氧疗无效时需进行机械通气支持,无创通气适用于意识清醒、能配合的患者。有创通气适用于严重呼吸窘迫、意识障碍或气道保护能力下降者。通气模式选择需根据血气分析结果调整,避免气压伤和氧中毒。
4、药物治疗支气管扩张剂如沙丁胺醇可缓解气道痉挛,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可减轻气道炎症。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适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利尿剂如呋塞米可改善心源性肺水肿。抗生素需根据感染病原学结果选择,严格控制使用指征。
5、病因治疗针对导致呼吸衰竭的原发病采取特异性治疗,如气胸需行胸腔闭式引流,肺栓塞需抗凝治疗,重症肺炎需强化抗感染。同时纠正酸碱失衡和电解质紊乱,维持循环稳定,预防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发生。
抢救过程中需持续监测生命体征、血气分析和意识状态,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恢复期应指导患者进行呼吸康复训练,加强营养支持,避免呼吸道感染。对于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需制定长期氧疗和家庭无创通气计划,定期随访评估肺功能。急性呼吸衰竭抢救成功后仍需警惕并发症发生,如呼吸机相关性肺炎、深静脉血栓等,需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