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早期妊娠终止,常用药物包括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卡前列甲酯等,须在医生严格指导下使用并全程监测。
1、适用条件妊娠49天内且经B超确认宫内妊娠者可考虑药物流产,存在宫外孕、肾上腺疾病或哮喘病史者禁用。
2、药物组合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为标准方案,卡前列甲酯可作为替代药物,具体用药需根据个体情况调整。
3、风险预警可能出现大出血、流产不全或感染,用药后需监测阴道出血量及腹痛情况,异常时须立即就医。
4、后续处理流产后两周复查B超确认宫腔清洁,出血超过月经量或持续发热需急诊处理,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
药物流产后应加强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含铁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严格遵医嘱进行随访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