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治肺结核服药通常需要18-24个月,实际疗程受耐药性、病灶范围、药物反应、合并症等因素影响。
1、耐药性:结核分枝杆菌对一线药物耐药时需延长疗程,需根据药敏试验调整方案,常用二线药物包括左氧氟沙星、环丝氨酸、贝达喹啉。
2、病灶范围:肺内多发空洞或肺外结核需延长治疗,可能伴随持续发热、咳血等症状,需联合利福喷丁、吡嗪酰胺等药物强化治疗。
3、药物反应:出现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时需暂停用药,调整方案后重新计算疗程,需监测氨基转移酶及尿酸水平。
4、合并症:合并糖尿病或HIV感染需延长治疗周期,通常表现为治疗效果延迟,需加强营养支持与免疫调节。
治疗期间须定期复查胸部CT和痰培养,保持高蛋白饮食并避免劳累,严格遵医嘱完成全程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