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一般需要5-7次B超检查,实际次数受到胎儿发育情况、孕妇健康状况、妊娠并发症风险、医疗机构建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孕早期:妊娠6-8周首次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活性,11-13周进行NT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
2、孕中期:20-24周完成大排畸超声检查胎儿结构,部分孕妇需在28周左右复查胎儿生长情况。
3、孕晚期:32-34周评估胎位及胎盘成熟度,37周后根据临床需要监测羊水量及胎儿生物物理评分。
4、特殊情况:高危妊娠如双胎妊娠、妊娠期糖尿病等需增加检查频次,出现阴道流血或胎动异常时需急诊超声。
建议孕妇遵医嘱定期产检,避免过度检查或遗漏重要筛查节点,检查前后保持正常饮水和饮食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