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一般需要进行10-15次,实际次数受到孕妇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医院要求、妊娠风险等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1、孕早期检查妊娠6-12周需建立产检档案,进行血常规、超声等基础检查,确认胚胎发育情况。
2、孕中期检查妊娠16-28周每4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血压、胎心、唐筛等指标,评估胎儿畸形风险。
3、孕晚期检查妊娠28-36周每2周检查一次,增加胎心监护频率,评估胎儿宫内发育及分娩条件。
4、临产前检查妊娠37周后每周检查,通过内检、超声等确定胎位及宫颈条件,为分娩做准备。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所有产检项目,保持适度运动,注意补充叶酸、铁剂等营养素,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情况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