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生存时间通常为数月至数年,具体生存期受基础心脏疾病、治疗及时性、并发症控制等因素影响。
急性心力衰竭是心脏泵血功能急剧恶化的危重状态,早期规范治疗可显著改善预后。及时就医并接受强心药物、利尿剂等静脉治疗能快速缓解症状,部分患者经积极干预后心脏功能可部分恢复。合并严重心律失常或心源性休克的患者需紧急电复律或机械循环支持,这类危重病例生存期可能缩短至数周。血氧饱和度持续低下或多器官功能衰竭提示预后不良。
高龄、既往心肌梗死病史或慢性肾病基础会降低生存预期。未规律服药或反复出现肺水肿的患者五年生存率明显下降。终末期患者可能出现顽固性水肿、肝肾功能进行性恶化,此时需考虑姑息治疗。心脏移植或左心室辅助装置适用于特定年轻患者,可延长生存期至十年以上。
急性心衰患者需严格限制钠盐摄入,每日监测体重变化,出现呼吸困难加重或下肢水肿需立即复诊。长期规范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β受体阻滞剂等药物可延缓疾病进展,适度有氧运动有助于改善心肺功能,但应避免剧烈活动诱发急性发作。家属需学习急救措施并定期陪同患者进行心脏超声等随访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