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颈骨折在骨折移位明显、年轻患者或需早期负重活动时通常建议打空心钉。空心钉固定的适应症主要有骨折移位超过2毫米、患者年龄小于65岁、合并骨质疏松、骨折线垂直或短斜型、存在内翻畸形等情况。
1、骨折移位:
当骨折断端移位超过2毫米时,保守治疗难以维持复位,空心钉可提供稳定固定。移位程度可通过X线测量,常表现为股骨头下沉或外旋畸形。这类患者若不行内固定,易发生骨折不愈合或股骨头坏死。
2、年轻患者:
65岁以下患者因活动需求高且骨质较好,适合空心钉固定。年轻患者骨代谢活跃,通过手术能获得解剖复位,有利于保留髋关节功能。术后可早期进行康复训练,减少长期卧床并发症。
3、骨质疏松:
骨质疏松患者骨折端稳定性差,空心钉能增强力学支撑。骨质疏松会使骨折愈合缓慢,内固定可防止二次移位。术前需评估骨密度,必要时配合抗骨质疏松治疗。
4、骨折类型:
垂直或短斜型骨折线属于不稳定骨折,空心钉可抵抗剪切力。这类骨折在负重时容易发生移位,保守治疗失败率高。术中需注意螺钉的平行放置,避免应力集中。
5、内翻畸形:
存在髋内翻畸形的骨折需手术矫正,空心钉可恢复颈干角。内翻会导致下肢力线异常,加速关节退变。术后需定期复查X线,监测骨折愈合情况。
股骨颈骨折患者术后需避免早期完全负重,建议使用助行器辅助活动6-8周。饮食应增加钙质和蛋白质摄入,如牛奶、鱼肉、豆制品等,促进骨折愈合。康复期可进行非负重髋关节活动度训练,如踝泵运动、直腿抬高,防止关节僵硬。定期复查X线评估骨折愈合进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合并骨质疏松者需持续抗骨质疏松治疗,降低再骨折风险。
青光眼在眼压持续失控、药物疗效不佳或视神经损伤进展时需考虑手术治疗。手术干预主要适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期、开角型青光眼晚期、先天性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药物控制失败及视功能急剧恶化等情况。
1、急性发作期: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发作时,前房角突然关闭导致眼压急剧升高,可能引发角膜水肿、剧烈眼痛及视力骤降。若药物治疗24-48小时内无法缓解,需紧急行激光周边虹膜切开术或小梁切除术,防止视神经不可逆损伤。
2、药物控制失效:
开角型青光眼患者使用降眼压药物后,眼压仍高于目标值或视神经杯盘比持续扩大,表明病情进展。此时可选择选择性激光小梁成形术或引流阀植入术,通过改善房水引流降低眼压。
3、先天性青光眼:
婴幼儿因房角发育异常导致眼压升高,角膜直径增大出现"牛眼"特征。早期需行房角切开术或小梁切开术,避免眼球扩张造成终身视力残疾。
4、继发性青光眼:
由眼外伤、葡萄膜炎或糖尿病新生血管等因素引发的继发性青光眼,当原发病控制后眼压仍居高不下时,需联合进行睫状体光凝术或房水引流装置植入术。
5、视功能恶化:
定期视野检查显示缺损范围扩大、视神经纤维层厚度进行性变薄,提示现有治疗不足以阻止疾病进展。此时即使眼压处于正常范围,也需考虑手术干预保护残余视功能。
青光眼术后需定期监测眼压及视功能变化,避免揉眼、剧烈运动等可能增加眼压的行为。饮食可增加富含花青素的蓝莓、黑枸杞等抗氧化食物,适度进行散步、太极等低强度运动,保持情绪稳定有助于术后恢复。术后3个月内需严格遵医嘱使用抗炎滴眼液,出现眼红、眼痛等症状需立即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