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损伤可能导致呼吸不畅,通常与肺部组织受到辐射后发生炎症或纤维化有关。放射性肺损伤是胸部肿瘤放疗后常见的并发症,主要表现为咳嗽、气短、胸痛等症状,严重时可影响肺功能。
放射性肺损伤引起的呼吸不畅多发生在放疗后1-6个月。早期可能仅表现为活动后气促,随着病情进展,静息状态下也可能出现呼吸困难。肺部CT检查可见照射野内磨玻璃样改变或实变影,肺功能检测可发现弥散功能下降。症状较轻时可通过吸氧、糖皮质激素治疗缓解,常用药物包括醋酸泼尼松片、甲泼尼龙片等。患者应避免剧烈运动及呼吸道感染,保持居住环境空气流通。
若放射性肺损伤发展为肺纤维化,呼吸不畅症状会持续加重。此时肺部组织弹性下降,肺泡结构破坏,可能出现持续性低氧血症。除药物治疗外,部分患者需要长期家庭氧疗,严重者需考虑肺康复治疗。日常应监测血氧饱和度,出现口唇发绀或静息心率增快时应及时就医。注意加强营养支持,保证优质蛋白摄入,维持适宜体重有助于改善呼吸肌功能。
放射性肺损伤患者应定期复查胸部CT和肺功能,遵医嘱调整治疗方案。保持居住环境湿度适宜,冬季注意保暖避免冷空气刺激。进行呼吸训练如腹式呼吸可帮助改善通气效率,但需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若出现发热、咳黄痰等感染征象,需警惕放射性肺炎急性加重,应立即就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