绒促性素保胎一般建议使用至妊娠8-12周,具体停药时间需根据孕酮水平、超声检查结果、既往流产史等因素综合评估。
1、孕酮水平血清孕酮值持续稳定在正常范围且无下降趋势时,可考虑逐步减停药物。治疗期间需定期监测孕酮,避免突然停药导致激素波动。
2、超声评估经阴道超声确认胎心搏动稳定、胚胎发育与孕周相符后,通常可开始减量。若存在绒毛膜下血肿等异常情况需延长用药。
3、既往病史有复发性流产史或黄体功能不全者,可能需要延长用药至12周以上。既往孕10周后流产者建议覆盖既往流产孕周再加2周。
4、症状变化用药期间出现阴道流血或腹痛加重需及时复诊调整方案。症状完全消失后仍需维持用药1-2周确保妊娠稳定。
保胎期间应保持卧床休息,避免剧烈运动,遵医嘱定期复查孕酮和超声,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或停药。饮食注意补充优质蛋白和维生素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