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的症状主要有咳嗽、呼吸困难、胸痛、发热、乏力等。放射性肺炎是胸部接受放射治疗后引起的肺部炎症反应,通常在放疗后1-3个月出现,症状轻重与放射剂量和范围有关。
1、咳嗽放射性肺炎患者常出现持续性干咳或伴有少量白色黏痰。咳嗽可能逐渐加重,尤其在活动后或夜间更为明显。咳嗽可能与放射线导致的气道黏膜损伤和肺组织纤维化有关。若咳嗽持续不缓解或痰中带血,需警惕病情进展。
2、呼吸困难患者可表现为活动后气促,严重者静息时也感呼吸费力。呼吸困难程度与肺组织受损范围相关,放射线引起的肺泡和毛细血管损伤导致气体交换障碍。随着病情发展,可能出现低氧血症,需氧疗支持。
3、胸痛部分患者会出现胸部隐痛或刺痛感,深呼吸或咳嗽时加重。胸痛多因胸膜受累或肺部炎症刺激所致。放射性肺炎引起的胸痛通常局限在放射野对应的区域,可能伴有胸膜摩擦感。
4、发热低热是放射性肺炎的常见表现,体温多在37.5-38.5℃之间。发热由肺部炎症反应引起,通常不伴有明显寒战。若出现高热或发热持续不退,需排除合并感染可能。
5、乏力患者常感全身倦怠、体力下降,活动耐量明显降低。乏力与炎症反应消耗、缺氧以及放疗本身的不良反应有关。严重者可出现体重下降和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
放射性肺炎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饮食上宜选择高蛋白、高维生素的易消化食物,少量多餐。严格戒烟,避免接触冷空气和刺激性气体。定期复查胸部影像学,监测肺功能变化。若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不适,应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有助于控制炎症反应,但需警惕潜在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