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抑郁症的确诊需由精神科医生通过临床访谈、心理评估和排除性诊断综合判断。诊断依据主要有症状标准、病程标准、严重程度标准、排除标准和辅助检查。
1、临床访谈医生会详细询问患者的情绪状态、睡眠饮食变化、社会功能受损情况等核心症状,重点了解持续两周以上的心境低落、兴趣丧失等典型表现。访谈内容包括症状起始时间、诱发因素、既往发作史及家族精神病史,需特别注意自杀风险评估。
2、心理评估采用标准化量表辅助诊断,常用汉密尔顿抑郁量表、抑郁自评量表和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等工具。量表评估需结合临床表现解读,单一量表分数不能作为确诊依据。部分医院会进行认知功能测试评估注意力、记忆力等损害程度。
3、排除性诊断需排除甲状腺功能异常、脑血管病变等器质性疾病导致的抑郁状态,通过血液检查、脑影像学等医学检查鉴别。同时要区分双相情感障碍、适应障碍等其他精神障碍,避免误诊。药物或物质滥用引发的抑郁症状需特别关注。
4、症状标准必须符合心境低落、兴趣减退等核心症状,伴有食欲改变、睡眠障碍、疲劳感等附加症状。症状需持续存在且影响社会功能,与个人日常状态有明显差异。医生会评估症状数量、频率和强度是否符合重度抑郁发作诊断标准。
5、病程标准症状持续至少两周以上,多数患者病程超过一个月。需了解是否为复发性抑郁障碍,既往发作次数和缓解情况影响治疗方案选择。对于慢性抑郁患者,医生会评估两年内症状缓解期是否达到两个月以上。
确诊重度抑郁症后应尽早开始系统治疗,包括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物理治疗等综合干预。患者需保持规律作息和适度运动,家属应提供情感支持并协助监测病情变化。定期复诊评估治疗效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严格遵医嘱用药。出现自杀意念或症状加重时须立即就医,避免独处并移除危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