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固性癫痫患者若药物控制无效且符合特定条件时可考虑手术治疗。手术指征主要有癫痫灶明确且位于可切除区域、发作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无严重全身性疾病、脑电图与影像学检查结果一致、患者及家属充分知情同意。
1、癫痫灶可切除性术前评估需通过视频脑电图、磁共振等功能影像明确致痫灶位置,病灶应局限在非功能区如颞叶前部。对于颞叶内侧癫痫,标准前颞叶切除术可使部分患者发作完全消失。多灶性癫痫或病灶累及语言、运动皮层时手术需谨慎。
2、发作致残程度每月发作超过4次或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导致认知功能下降、外伤风险增高时建议手术干预。儿童患者频繁发作会影响脑发育,早期手术可改善预后。评估需量化发作对工作、学习及社交的影响程度。
3、全身状况评估患者心肺功能应能耐受全身麻醉,无凝血功能障碍等手术禁忌。合并严重精神疾病或预期寿命不足5年者不宜手术。术前需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及心电图等基础检查排除手术风险。
4、检查结果一致性脑电图显示的异常放电区需与MRI显示的结构性病变如海马硬化、局灶皮质发育不良位置吻合。PET显示的低代谢区或MEG定位的异常磁信号可辅助决策。检查结果矛盾时需重复评估或暂缓手术。
5、知情同意要求需向患者及家属详细说明手术预期效果,如约60%患者可实现无发作,20%可能显著改善,同时告知可能并发症如偏瘫、失语、视野缺损等。签署手术同意书前应确认其对风险收益比有充分理解。
术后需继续服用抗癫痫药物至少2年,定期复查脑电图评估复发风险。建议保持规律作息,避免熬夜、饮酒等诱发因素。饮食可适当增加中链甘油三酯,配合康复训练改善认知功能。患者应随身携带医疗警示卡,家属需学习癫痫发作时的急救措施。长期随访中若出现头痛、性格改变等症状需及时复查头颅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