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4周后非医学需要的引产手术在我国受法律严格限制,必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存在医学指征如胎儿严重畸形、母体生命危险等情况。
1、法律限制根据《母婴保健法》规定,妊娠14周以上需提供医学证明,28周后原则上禁止终止妊娠,特殊情况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批。
2、医学指征胎儿严重结构畸形、染色体异常等致死性疾病,或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等危及母体安全时,可考虑治疗性引产。
3、手术风险中期引产可能导致大出血、感染、子宫损伤等近期并发症,以及继发不孕、早产等远期风险,需充分知情同意。
4、伦理考量需经产前诊断中心明确胎儿预后,由副主任以上医师评估,结合患者身体状况、家庭支持等因素综合决策。
建议至正规医疗机构产前诊断中心进行系统评估,任何医疗决策都应以保障母婴健康为前提,严格遵循伦理原则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