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死胎需要通过引产手术、药物辅助清宫、感染预防和心理疏导等方式治疗。死胎可能由染色体异常、胎盘功能不全、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感染等因素引起。
1、引产手术:妊娠中晚期死胎需通过利凡诺羊膜腔注射等引产方式终止妊娠,术后需超声确认宫腔无残留。
2、药物清宫:早期妊娠可使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必要时行清宫术,术后需监测出血量及子宫复旧情况。
3、感染防控:死胎滞留超过四周可能引发凝血功能障碍,需预防性使用头孢类抗生素,并监测体温及炎症指标变化。
4、心理干预:建议接受专业心理咨询,必要时使用帕罗西汀等抗抑郁药物,家属应避免责备性言语并给予情感支持。
流产后三个月内建议避孕,再次妊娠前需完善优生检查,日常注意补充叶酸及铁剂,定期监测凝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