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引产需通过药物引产、机械扩张引产、手术清宫、剖宫取胎等方式处理,具体方案需根据孕周、孕妇健康状况由产科医生评估决定。
1、药物引产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是常用方案,通过药物诱发宫缩排出胎儿,适用于孕周较小的死胎,需在严密监护下进行。
2、机械扩张采用宫颈扩张球囊等器械促进宫颈成熟,多用于孕中期死胎引产准备,需配合抗生素预防感染。
3、手术清宫对妊娠物残留者行负压吸引术或钳刮术,术后需检查绒毛组织确认完全清除,必要时进行病理检查。
4、剖宫取胎当存在严重出血、感染或引产失败时需行剖宫术,术后需加强抗感染治疗并监测子宫复旧情况。
引产后建议进行心理疏导,6个月内避免再次妊娠,定期复查超声评估子宫内膜恢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