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儿多数情况下可以洗澡,但需根据体重、体温稳定性和皮肤状况综合评估,建议家长在医护人员指导下进行。
1、体重评估体重低于2千克或存在严重并发症的早产儿需延迟洗澡,家长需每日监测体重变化,待生命体征平稳后由护士示范首次沐浴操作。
2、体温控制体温未持续稳定在36.5-37.5℃时禁止沐浴,家长需提前预热室温至26-28℃,使用水温计确保水温维持在38-40℃。
3、皮肤护理存在皮肤破损或脐带未脱落时需局部清洁替代全身沐浴,家长需用无菌棉签蘸取温水轻柔擦拭褶皱部位。
4、感染预防住院期间应使用灭菌蒸馏水洗澡,家长需学习七步洗手法,沐浴前后均需对婴儿用品进行高温消毒。
建议选择无泪配方的婴儿专用沐浴露,沐浴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洗后立即用预热的纯棉包被擦干,必要时使用医用凡士林保护角质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