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可以流产,但需根据子宫恢复情况、孕周及疤痕妊娠风险综合评估,建议优先选择药物流产或超声引导下清宫术。
1、子宫恢复评估剖腹产后需间隔6个月以上再妊娠,流产前需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子宫切口愈合情况。若疤痕愈合不良或存在憩室,需谨慎选择手术方式。
2、孕周影响孕早期可选择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药物流产;孕周超过10周则需采用钳刮术,但需警惕子宫穿孔风险。
3、疤痕妊娠风险若胚胎着床于剖宫产疤痕处,直接清宫可能导致大出血,需先行子宫动脉栓塞或甲氨蝶呤治疗降低风险。
4、术式选择药物流产适用于孕7周内且无禁忌症者;有疤痕子宫者推荐在超声监测下行负压吸引术,避免盲视操作。
术后需密切观察出血量及腹痛情况,加强营养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剂,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异常出血需及时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