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移植的指征主要包括终末期肝硬化、急性肝衰竭、肝癌符合米兰标准、代谢性肝病等。当其他治疗手段无效且患者符合特定医学评估时,可考虑移植。
1. 终末期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出现顽固性腹水、肝性脑病或静脉曲张出血,Child-Pugh评分C级或MELD评分较高时需移植。治疗需结合利尿剂、乳果糖等药物控制症状。
2. 急性肝衰竭暴发性肝炎或药物中毒导致凝血功能障碍、黄疸进行性加重,短期内可能出现多器官衰竭。需紧急评估移植可行性,同时进行血浆置换等支持治疗。
3. 肝癌符合米兰标准单个肿瘤直径不超过5厘米或多发肿瘤不超过3个且最大直径不超过3厘米,无血管侵犯和肝外转移。术前需联合介入治疗或靶向药物控制肿瘤进展。
4. 代谢性肝病威尔逊病、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症等遗传代谢疾病导致不可逆肝损伤。移植可根治代谢缺陷,术前需进行铜螯合剂或酶替代治疗。
术后需终身服用免疫抑制剂,定期监测肝功能及排斥反应,保持低脂高蛋白饮食,避免感染和过度劳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