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一般需要做3-5次心电图检查,实际次数与孕妇基础健康状况、妊娠并发症风险、胎儿发育情况及医嘱要求密切相关。
1、孕早期:首次心电图通常在妊娠12周前完成,用于评估孕妇心脏基础功能,排查先天性心脏病或心律失常等潜在问题。
2、孕中期:妊娠20-24周进行第二次检查,此时血容量增加明显,需监测心脏负荷变化,尤其对高龄或高血压孕妇更为必要。
3、孕晚期:妊娠32-34周建议复查,重点观察心脏对子宫压迫及血容量峰值的耐受情况,妊娠期糖尿病孕妇需增加检查频次。
4、产前评估:分娩前1-2周需最终确认心脏功能,剖宫产术前必须完成心电图检查,合并子痫前期等并发症者需动态监测。
建议孕妇保持规律作息,避免高盐饮食,出现心悸或胸闷症状时应及时复查心电图,检查前1小时避免饮用含咖啡因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