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光不正患者建议每6-12个月进行一次视力检查,具体频率与年龄、视力变化速度、用眼习惯、是否佩戴矫正器具及伴随症状等因素相关。
1、儿童青少年:
生长发育期眼球结构变化较快,近视度数可能每年增长50-150度。学龄儿童应每6个月复查,若已佩戴角膜塑形镜或存在高度近视家族史,需缩短至3-4个月监测眼轴长度和屈光度变化。快速进展期可能需联合低浓度阿托品等医疗干预。
2、成年稳定期:
20-40岁视力相对稳定者可每年检查,但长期使用电子设备或从事精细用眼职业者,建议每8-10个月筛查视疲劳和干眼症。出现视物模糊、头痛等屈光参差症状时需立即复查。
3、中老年群体:
40岁后晶状体调节力下降,老花与近视可能并存。建议每9-12个月验光,同时排查白内障、青光眼等年龄相关眼病。糖尿病患者需额外增加眼底检查频次。
4、术后追踪:
近视激光术后1年内应按术后1周、1月、3月、6月、12月定期复查角膜愈合情况。术后3年视力稳定后可改为年度检查,但需持续监测角膜地形图异常和圆锥角膜风险。
5、特殊职业:
驾驶员、飞行员等对视力要求高的职业需每6个月进行专业视功能评估。长期夜间工作者应重点检查暗适应能力和对比敏感度,必要时调整矫正方案。
日常需保持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减少连续用眼时间至40分钟以内,阅读距离保持33厘米以上。饮食注意补充维生素A、叶黄素等营养素,深色蔬菜摄入量每日不少于300克。高度近视者避免剧烈碰撞类运动,定期进行眼底照相检查视网膜健康状况。出现闪光感、视野缺损等预警症状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