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后是否需要放疗需根据肿瘤类型、分期及个体情况综合判断,部分患者需联合放疗以提高疗效,部分患者可仅接受化疗。
对于局部晚期或存在高危因素的实体肿瘤,如头颈部鳞癌、乳腺癌保乳术后等,化疗后常需联合放疗。放疗能清除化疗后残留的微小病灶,降低局部复发概率。临床数据显示,这类患者接受同步放化疗或序贯治疗可显著提升五年生存率。放疗方案通常采用三维适形或调强技术,靶区范围依据化疗后影像学评估结果调整,总疗程约4-6周。
某些血液系统肿瘤或广泛转移的晚期癌症,如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小细胞肺癌广泛期等,化疗后通常无须常规放疗。这类疾病以全身治疗为主,放疗仅用于缓解骨转移疼痛或脑转移等特殊情况。但若化疗后复查发现局部病灶残留,经多学科讨论后可能追加局部放疗。部分对放疗敏感的肿瘤如精原细胞瘤,即使存在转移也可能通过放化疗联合获得根治机会。
肿瘤患者治疗期间应保持高蛋白饮食,适量补充维生素D和抗氧化营养素,避免剧烈运动但需维持基础活动量。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出现放射性皮炎可使用医用级芦荟胶护理。治疗结束后需按医嘱进行影像学随访,早期发现复发征象可提高二次治疗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