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血液净化等方式治疗。农药中毒通常由误服、皮肤接触、吸入、职业暴露、蓄意摄入等原因引起,可能表现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意识障碍、抽搐、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症状。
1. 脱离毒源立即远离农药污染环境,避免继续接触毒物。皮肤沾染农药时需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分钟以上。眼部接触需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0分钟。职业暴露者应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防止毒物经呼吸道或皮肤持续进入体内。
2. 清除毒物口服中毒6小时内可考虑洗胃,常用生理盐水或温水反复灌洗至洗出液澄清。活性炭混悬液可吸附胃肠道残留毒物,成人剂量50克配成混悬液服用。导泻可用硫酸镁溶液促进毒物排出,但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者。皮肤清洗后可用肥皂水二次清洁,毛发指甲等易残留部位需重点处理。
3. 解毒药物有机磷中毒可使用氯解磷定注射液和阿托品注射液,前者恢复胆碱酯酶活性,后者对抗毒蕈碱样症状。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可静脉注射地西泮注射液控制抽搐。百草枯中毒早期可用白陶土混悬液吸附毒物,但缺乏特效解毒剂。重金属农药中毒需用二巯丙磺酸钠注射液进行螯合治疗。
4. 对症支持呼吸困难者给予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抽搐发作时静脉推注咪达唑仑注射液控制症状。心律失常可用盐酸胺碘酮注射液稳定心律。急性肾损伤需进行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肝损伤患者可静脉输注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保护肝细胞。
5. 血液净化重度中毒可进行血液灌流或血浆置换,清除血液中的游离毒物。血液灌流采用活性炭或树脂吸附柱,适用于脂溶性毒物清除。血浆置换能快速清除蛋白结合率高的毒物,每次置换2000毫升血浆。连续性静脉-静脉血液滤过适用于合并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
农药中毒后需密切监测生命体征72小时,警惕迟发性毒性反应。恢复期应避免再次接触同类农药,从事农业工作者须规范使用防护装备。饮食宜选择易消化食物,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和优质蛋白促进修复。出现头晕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复诊,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胆碱酯酶活性。心理干预对蓄意服毒者尤为重要,建议家属加强陪护并配合专业心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