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损伤通常可以避免,关键在于放疗前评估、精准定位和剂量控制。
放疗前通过影像学检查评估肺功能状态,采用三维适形或调强放疗技术精准定位肿瘤靶区,可减少正常肺组织受照剂量。临床实践中会限制肺平均剂量低于20Gy,V20体积控制在30%以内,同时避免同步化疗增加敏感性。患者需配合呼吸训练保持体位稳定,定期复查肺功能。
对于既往有肺纤维化、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基础病变者,或需大范围照射时风险较高。这类情况可能需调整分割方案,采用超分割放疗降低单次剂量,联合阿米福汀等放射防护剂。若出现早期放射性肺炎症状如干咳、低热,应及时干预防止进展为肺纤维化。
放疗期间建议保持均衡营养,适当补充维生素E和硒等抗氧化物质,避免吸烟及二手烟。进行腹式呼吸锻炼维持肺活量,注意预防呼吸道感染。治疗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胸部CT,监测肺功能变化,出现活动后气促等表现需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