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化疗间隔通常为2-3周,具体周期需根据化疗方案、患者耐受性、肿瘤分期及疗效评估综合调整。
1、化疗方案含铂类联合方案多采用21天周期,如顺铂+氟尿嘧啶;紫杉醇类方案可能缩短至14天,需结合药物代谢特点设计。
2、患者耐受出现Ⅲ级以上骨髓抑制或黏膜炎时需延长间隔,待中性粒细胞恢复至1.5×10⁹/L以上方可继续治疗。
3、肿瘤分期局部进展期新辅助化疗常进行2-4周期,转移性患者维持治疗可延长至4-6周间隔,需动态评估RECIST标准。
4、疗效监测每2周期需复查CT评估疗效,出现疾病进展需更换方案,稳定者可维持原间隔直至累计毒性达上限。
治疗期间需监测血常规及肝肾功能,同步进行营养支持与止吐管理,具体方案应由肿瘤科医生根据个体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