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发生心力衰竭时,子宫缺氧,可使子宫收缩而致流产或早产,也可因血氧饱合度降低而引起胎儿缺氧,发生胎儿宫内窒息。心功能不全的心律失常患者往往难以承受,易继发心力衰竭。患有心律失常的孕妇,如果心功能不全,不能承担妊娠带来的心脏负担,不仅有发生心力衰竭的可能,严重者还可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一般来说,患有心律失常的产妇能不能妊娠得看心功能代谢,心功能在Ⅰ、Ⅱ级的孕妇是没有问题的。若平时心功Ⅲ、Ⅳ级的妇女则根本不应
怀孕。夫妻双方应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切实采取避孕措施。如果避孕失败则应在妊娠早期做人工流产,不能延误时机以免威胁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