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诊断需结合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血气分析及排除性诊断,主要依据柏林标准进行分级评估。
1、临床表现患者表现为急性起病的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听诊双肺可闻及湿啰音,常伴有呼吸频率增快和辅助呼吸肌参与。
2、影像学检查胸部X线或CT显示双肺弥漫性浸润影,且无法用胸腔积液、肺不张或结节完全解释,病变分布与心源性肺水肿不同。
3、血气分析动脉血氧分压与吸入氧浓度比值≤300mmHg,伴有呼吸性碱中毒,严重时出现混合性酸中毒,需动态监测指标变化。
4、排除标准需排除心功能不全导致的肺水肿,通过心脏超声、BNP检测及液体管理试验进行鉴别,同时排除其他特定肺部疾病。
确诊后应立即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进行氧疗和呼吸支持治疗,同时积极处理原发病因,定期评估器官功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