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患者若无严重并发症,通常建议在妊娠38-40周生产。具体分娩时间需结合血糖控制情况、胎儿发育状态、胎盘功能、母体并发症及产科指征综合评估。
血糖控制良好且无其他高危因素的妊娠糖尿病患者,可等待自然临产或计划在39周左右引产。此时胎儿肺部发育成熟,新生儿低血糖等并发症风险较低。孕期需通过饮食调整、适度运动及胰岛素治疗维持空腹血糖低于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低于6.7mmol/L。
若出现胎儿生长受限、子痫前期、血糖控制不佳或胎盘功能下降等情况,可能需提前至37-38周终止妊娠。血糖波动大可能导致巨大儿或胎儿窘迫,需通过胎心监护和超声密切监测。合并血管病变者更需警惕胎盘早剥风险。
妊娠糖尿病患者产后仍需监测血糖,部分可能发展为2型糖尿病。建议产后6-12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后续每年筛查一次。哺乳有助于改善糖代谢,但需注意预防低血糖发生。保持均衡饮食和规律运动是长期管理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