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哮喘患者吸氧浓度通常控制在30%-50%,具体浓度需根据血氧饱和度、动脉血气分析结果及患者耐受性调整,主要影响因素有病情严重程度、基础疾病、呼吸功能状态、个体差异。
急性发作期需提高氧浓度维持血氧饱和度大于90%,缓解期可适当降低。需持续监测氧合指标避免二氧化碳潴留。
合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者需严格控制在28%-35%,避免抑制呼吸中枢。心功能不全患者需兼顾氧疗与液体平衡。
存在Ⅱ型呼吸衰竭时采用文丘里面罩精确给氧,初始浓度24%-28%逐步上调。机械通气患者根据平台压调整FiO2。
儿童与老年人对高浓度氧更敏感,需采用空气混合装置。长期氧依赖患者需定期评估靶器官氧供情况。
氧疗期间建议配合支气管扩张剂雾化吸入,定期复查血气分析,避免长时间高浓度吸氧导致氧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