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实际时间受到孕囊大小、孕妇健康状况、药物敏感性、既往孕产史等因素影响。
1、孕囊大小
超声确认孕囊直径需小于25毫米,过大可能导致药流不全,需结合清宫术处理。
2、健康状况
严重贫血、哮喘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禁忌药流,需评估肝肾功能及凝血功能。
3、药物反应
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联用成功率较高,但存在个体差异,部分患者需重复用药。
4、孕产历史
既往有药流失败史或剖宫产瘢痕妊娠者,需谨慎选择并在严密监护下进行。
实施药物流产前必须经专业医生评估,流产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两周内避免剧烈运动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