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可以考虑药物流产,实际时间受到孕囊大小、妊娠位置、孕妇健康状况、药物敏感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囊直径小于25毫米的情况,孕囊过大会降低药物流产成功率,可能需要结合清宫手术。
排除宫外孕是药物流产的前提条件,异位妊娠需立即终止药物流产计划并接受手术治疗。
严重贫血、哮喘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的孕妇禁用药物流产,需经医生评估后选择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对米非司酮或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者禁止药流,用药后需在医疗机构观察出血及妊娠组织排出情况。
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超声,两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