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是指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且不伴蛋白尿或其他器官损害,主要类型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及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但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血压可恢复正常,需密切监测血压及胎儿情况。
2、子痫前期妊娠期高血压基础上出现蛋白尿(≥0.3g/24h)或器官功能障碍,可能伴随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需及时干预。
3、子痫子痫前期患者发生不明原因抽搐,属于产科急症,需立即终止妊娠并控制抽搐。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孕前已存在高血压的孕妇在妊娠期出现蛋白尿或器官功能损害,病情进展风险较高。
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应保持低盐饮食,每日监测血压,避免过度劳累,出现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