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病的临床表现与中医学中“颤证”、“颤振”、“振掉”、“内风”、“痉病”等病证的描述相似。《素问·至真要大论》“诸风掉眩,皆属于肝,”是对本病的早期认识。其中“掉”即含有“震颤”之意。《华氏中藏经·论筋痹第三十七》说:“行步奔急,淫邪伤肝,肝失其气……则使人筋急而不能行步舒缓也。”所谓行走奔急,不能舒缓,恰如帕金森病的慌张步态。隋·巢元方撰《诸病源候论》,其在“风四肢拘挛不得屈伸候”、“五指筋挛不能屈伸候”中进一步解释了强直和姿势障碍的病机。唐·孙思邈《备急千金要方》中记载有“金牙酒”治疗“积年八风五痉,举身蝉曳,不得转侧,行步跛蹙,不能收摄”等病,这些特征很像帕金森病所出现的动作迟缓和步态障碍。金元·《儒门事亲》记载一病案:“新寨马叟,年五十九。……病大发,则手足颤掉,不能持物,食则令人代哺……。”根据病案所载,老年男性,病因不明,如以精神创伤为诱因,慢性进行性震颤伴随意运动障碍和忧郁色彩者,考虑为帕金森病的可能性最大。至明代,对颤证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这一时期的许多医家对颤证的病名、病因病机、辨证论治等方面均有较系统的论述。张景岳《类经·疾病类(一)》注:“掉,摇也。……,风主动摇,木之化也,故属于肝。”楼英《医学纲目》提出邪实为患,风、火、痰致病观点。孙一奎尤为杰出,他在《赤水玄珠》中首次把震颤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疾病统一命名为颤振证,强调颤振不能随意控制,指出:“颤振者,人病手足摇动,如抖擞之状,筋脉约束不住,而莫能任持,风之象也。”还对颤振的发病年龄和预后,也有科学论断,说:“此病壮年鲜有,中年以后乃有之,老年尤多,夫年老阴血不足,少水不能制肾火,极为难治。”王肯堂《证治准绳》中总结出一套因人施治的治疗颤振的方剂,代表方是治老人虚颤的定振丸(天麻、秦艽、全蝎、细辛、熟地黄、生地黄、当归、川芎、芍药、防风、荆芥、白术、黄芪、威灵仙)。迨至清代,张璐《张氏医通》系统总结前人的经验,结合个人临床实践,指出本证主要是风、火、痰、虚为患,同时还对颤证的相应脉象做了详细论述。高鼓峰《医宗己任编·颤振》说:“大抵气血俱虚,不能荣养筋骨,故为之振摇,而不能主持也。”强调气血亏虚是颤证的重要原因,并创造大补气血法治疗颤证,指出:“须大补气血,人参养荣汤或加味人参养荣汤主之。”此法沿用至今,仍为治疗颤证的有效方法之一。
从近20余年的文献报道中可以看出,中医学者对本病的认识尚未统一,1991年11月经第三届中华全国中医学会老年脑病学术研讨会上讨论、论证并通过了“中医老年颤证诊断和疗效评定标准”试行草案,确定统一病名为老年颤证,将本病的研究向客观化推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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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是由其他明确病因导致的类似帕金森病的运动障碍疾病,常见诱因包括药物副作用、脑血管病变、脑外伤、中毒及代谢异常等。
1、药物因素:
长期使用多巴胺受体阻滞剂如抗精神病药甲氧氯普胺、钙通道拮抗剂如氟桂利嗪等药物可能干扰黑质纹状体通路功能,导致震颤、肌强直等帕金森样症状。停药后多数症状可逆,但需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调整用药方案。
2、脑血管病变:
多发性脑梗死或慢性脑缺血损伤基底神经节时,可能引发步态障碍、运动迟缓等表现。这类患者常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病,头颅MRI可见基底节区腔隙性梗死灶,需同步控制血管危险因素。
3、颅脑外伤:
重度脑外伤后黑质神经元受损可能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常见于拳击运动员等职业暴露人群。损伤后数月至数年出现的动作迟缓往往伴随认知功能下降,需神经康复综合干预。
4、中毒性因素:
一氧化碳中毒、锰中毒等可选择性破坏基底节神经元。接触史是重要诊断线索,早期驱毒治疗可延缓病情进展,晚期可能遗留永久性运动功能障碍。
5、代谢异常: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肝豆状核变性等代谢疾病可引起铜、钙等物质沉积于基底节,除运动症状外多伴有角膜色素环、骨代谢异常等特征表现,需针对原发病进行特异性治疗。
日常需注意监测血压血糖、避免头部外伤、谨慎使用可能影响多巴胺系统的药物。出现动作迟缓或震颤时应尽早就诊,通过血液检查、脑影像学等明确病因。保持适度有氧运动如太极拳、游泳有助于维持运动功能,饮食上增加富含抗氧化物质的深色蔬菜和浆果,限制高脂高盐摄入以预防血管性因素。对于已确诊患者,建议在神经科医生指导下制定个体化康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