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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癌放疗是骨癌治疗的常用方法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恶性骨肿瘤均可应用放疗进行治疗的。适合放疗的恶性骨肿瘤主要有:骨原发性网状细胞肉瘤、多发性骨髓瘤的单发病灶。另外,放疗的方式、照射范围、时间和剂量,与治疗的目的密切相关。
1、单纯短期止痛者:患者多为活动困难的重症者,其预计生存期不超过3个月。可针对骨转移重点部位,给予1次至数次的大剂量照射(每次40~80Gy),多能很快缓解疼痛。
2、控制肿瘤的发展并恢复功能者:此类患者的预计生存时间可能在半年以上,对骨转移发生在脊椎或骨盆等重要部位的病人,为防止其发展至病理性骨折、压迫神经等严重并发症;或对已发生病理性骨折和神经功能障碍者,为了控制其继续恶化或促进其恢复,给予30~40Gv/2~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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