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多动症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注意力缺陷、多动冲动、症状持续时间和功能损害四个方面。
1、注意力缺陷:
患儿在学习和生活中难以集中注意力,容易分心,经常忘记事情或丢失物品。具体表现为无法完成作业、听讲时走神、回避需要持续注意力的任务。这些症状需持续6个月以上,且与发育水平不符。
2、多动表现:
患儿表现出过度活动,如坐立不安、手脚不停摆动、在不适当场合跑动攀爬。学龄期儿童可能表现为无法安静坐着、过度说话。这些行为在不同场合都会出现,且明显超出同龄人水平。
3、冲动行为:
患儿常表现为行为控制能力差,如插话、抢答、难以等待轮候、干扰他人活动。情绪调节能力较弱,容易因小事发脾气或情绪波动大。这些行为会影响社交关系和课堂纪律。
4、症状持续时间:
诊断要求症状在12岁前出现,并持续至少6个月。症状需要在家庭和学校两个以上场合都存在,且严重影响学习和社交功能。症状不能仅出现在特定环境或特定人际关系中。
5、功能损害:
症状必须导致明显的学业、社交或职业功能损害。表现为学习成绩下降、同伴关系紧张、家庭冲突增多。需要排除其他精神障碍、药物副作用或环境因素导致的类似表现。
对于怀疑多动症的儿童,建议家长记录孩子在不同场合的行为表现,包括家庭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与同伴互动等细节。保持规律作息和适度运动有助于改善症状,如每天固定睡眠时间、进行游泳或球类活动。饮食上可增加富含欧米伽3脂肪酸的食物,如深海鱼、坚果等。若症状持续影响生活,应及时到儿童心理科或发育行为科就诊,由专业医生进行全面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