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脑放疗通常在脑转移瘤确诊后、患者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或肿瘤负荷较大时进行,具体时机需结合肿瘤类型、病灶数量、患者体能状态等因素综合评估。
1、多发转移当脑转移瘤病灶数量超过3-4个时优先考虑全脑放疗,可同时控制多发病灶,此时可能伴随头痛、认知功能障碍等症状。
2、神经症状出现进行性加重的神经功能缺损如肢体无力、言语障碍时需及时干预,放疗可缓解占位效应引起的水肿和压迫。
3、原发肿瘤对放疗敏感的肿瘤类型如小细胞肺癌、乳腺癌脑转移应尽早放疗,可能与血脑屏障破坏、肿瘤细胞侵袭性生长有关。
4、体能状态患者KPS评分大于70分且预期生存期超过3个月时获益更明显,需评估骨髓储备功能及既往治疗史。
治疗期间需加强营养支持,选择高蛋白、高维生素食物,配合脱水药物控制颅内压,定期复查MRI评估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