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畸形可能与遗传因素、胚胎发育异常、外伤或感染等因素有关,可通过手术治疗、佩戴矫正器具等方式改善。
眼睛畸形多由基因突变或染色体异常导致,如先天性小眼球、先天性白内障等,常伴随视力下降、眼睑闭合不全等症状。胚胎发育过程中受到辐射、药物或病毒感染等干扰,可能引发虹膜缺损、眼球震颤等结构异常。外伤造成的眼眶骨折、角膜瘢痕或化学烧伤,以及新生儿结膜炎、角膜炎等感染性疾病未及时治疗,也可能导致继发性眼部畸形。对于先天性畸形,婴幼儿期可通过佩戴义眼片、角膜接触镜进行光学矫正;严重结构异常如眼睑下垂、斜视等需行眼睑肌缩短术、斜视矫正术。后天性畸形需先处理原发疾病,再通过角膜移植、眶壁修复术等恢复功能。
建议避免孕期接触致畸因素,儿童出现畏光、流泪等异常时尽早就医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