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后是否可以不使用石膏固定需根据骨折类型和严重程度决定。稳定性骨折且无明显移位时,可能通过支具或固定带替代石膏;不稳定性骨折、关节内骨折或开放性骨折通常必须石膏固定。
稳定性骨折指骨折线简单、断端对位良好的情况,例如部分儿童青枝骨折或成人单纯桡骨远端骨折。这类骨折可通过高分子夹板、可调节支具等替代方式固定,需配合定期影像学复查确认愈合情况。患者需严格避免患肢负重或扭转活动,固定时间通常不少于4周。
不稳定性骨折包括粉碎性骨折、螺旋形骨折或伴有明显移位的骨折,例如股骨干骨折、胫腓骨双骨折等。此类骨折断端易发生二次移位,石膏固定可提供三维力学支撑。关节内骨折如踝关节骨折若未妥善固定可能导致创伤性关节炎。开放性骨折在清创术后必须石膏固定以保护创面并维持骨结构稳定。
骨折后无论是否使用石膏,均需避免早期负重活动,定期复查X线片观察愈合进度。可适当补充钙质与维生素D,保持均衡饮食促进骨痂形成。康复期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肌肉等长收缩训练和关节活动度练习,防止废用性肌萎缩和关节僵硬。若出现固定物松动、肢体肿胀加剧或皮肤异常变色等情况需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