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建议从孕中期开始补充,并持续至哺乳期及婴幼儿生长发育阶段。DHA的补充时机主要与胎儿神经发育关键期、婴幼儿脑部快速生长期有关。
1、孕中期妊娠13周后胎儿神经系统开始快速发育,此时母体补充DHA可通过胎盘优先供给胎儿。孕妇每日DHA摄入量建议达到200毫克,可通过深海鱼类、藻类或专业补充剂获取。孕中期补充有助于降低早产概率,促进胎儿视网膜及大脑皮层发育。
2、孕晚期妊娠28周后胎儿脑细胞数量呈爆发式增长,DHA需求量达到高峰。此阶段持续补充能优化胎儿脑神经突触连接,为出生后的认知能力奠定基础。孕妇需注意选择不含重金属污染的DHA来源,避免摄入大型肉食性鱼类。
3、哺乳期母乳是婴儿DHA最佳来源,哺乳期母亲每日应维持300毫克DHA摄入。乳汁中DHA浓度直接影响婴儿视觉敏锐度和注意力发展。纯母乳喂养的婴儿无须额外补充,但母亲需保证膳食中富含亚麻籽油、核桃等α-亚麻酸转化前体。
4、婴幼儿期6月龄添加辅食后,可逐步引入富含DHA的鳕鱼泥、蛋黄等食物。早产儿或配方奶喂养婴儿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DHA补充剂。1-3岁幼儿每日适宜摄入100毫克DHA,可通过强化食品与膳食组合满足需求。
5、特殊人群存在早产高危因素的孕妇可提前至孕12周开始补充。对鱼类过敏者建议选择藻油DHA,素食人群需监测体内欧米伽-3脂肪酸水平。中老年人认知功能下降时,在医师评估后也可针对性补充。
补充DHA需结合个体化需求,优先通过鲭鱼、沙丁鱼等食物获取。选择补充剂时应查看成分表确认DHA纯度,避免与抗凝血药物同服。婴幼儿使用前需咨询儿科孕期补充不宜超过每日1000毫克上限。保持均衡饮食的同时,适度晒太阳促进维生素D合成,有助于DHA的生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