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一般不需要做骨盆修复,但存在特殊情况需评估。
剖腹产手术通过腹部切口取出胎儿,不直接牵拉骨盆底肌肉和韧带,因此多数情况下不会造成骨盆结构损伤。产后骨盆疼痛或松弛多与孕期激素变化、胎儿压迫有关,这类生理性改变通常会在产后3-6个月逐渐恢复。日常可通过凯格尔运动、骨盆带辅助固定等方式促进康复,无须特殊医疗干预。
若孕期存在严重耻骨联合分离超过10毫米,或产后持续出现行走困难、剧烈疼痛、排尿控制障碍等症状,可能需进行骨盆修复治疗。这种情况需经骨科或康复科医生评估,通过影像学检查确认损伤程度后,再决定是否采用物理治疗或手术修复。
产后42天复查时应主动向医生反馈骨盆不适症状,避免提重物及过度劳累,适度进行产后瑜伽等低强度运动有助于骨盆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