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筛检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妊娠糖尿病风险因素、产检医院安排、孕妇基础健康状况、胎儿发育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
1、标准时间多数医疗机构推荐在孕24-28周进行75克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此时胎盘分泌的拮抗胰岛素激素达到高峰,能有效筛查妊娠糖尿病。
2、高危提前存在肥胖、高龄、糖尿病家族史等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需提前至孕16-18周进行首次筛查,必要时在孕晚期重复进行。
3、推迟情况孕早期持续呕吐或先兆流产的孕妇可能适当延后检查,但最迟不超过孕32周,避免错过干预时机。
4、复查安排初次筛查临界值或阳性的孕妇,需在孕32-34周复查糖耐量试验,评估血糖控制情况。
建议孕妇按时完成产前检查,检查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空腹8-14小时后进行抽血检测,结果异常需及时转诊营养科和内分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