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过28周通常不能进行人工终止妊娠。我国法律规定,非医学需要的妊娠终止手术应在怀孕14周内进行,14-28周需经医学鉴定后由指定医院实施,超过28周禁止非医学指征的终止。具体限制条件主要有孕周计算准确性、胎儿存活能力评估、孕妇健康状况、医疗机构资质、法律法规要求。
1、孕周计算准确性孕周计算以末次月经首日或早期超声检查为准。临床常见末次月经记忆误差、月经周期不规律等情况,可能影响孕周判断。医疗机构需通过超声测量胎儿双顶径、股骨长等参数复核孕周,误差控制在7天内。孕周误判可能导致错过合法终止时限。
2、胎儿存活能力评估28周后胎儿各器官基本发育完成,存活概率显著提高。现代新生儿科技术可使24周以上早产儿存活,部分国家将24周设为生命权起点。孕晚期终止妊娠涉及伦理审查,需多学科评估胎儿宫内状况及体外存活可能性。
3、孕妇健康状况严重妊娠合并症如重度子痫前期、胎盘早剥等威胁母体生命时,任何孕周都可能考虑终止妊娠。这类情况需由副主任以上医师确认,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非紧急情况下,孕晚期终止需提供三甲医院两份以上专家会诊意见。
4、医疗机构资质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须在二级以上医院实施,28周以上仅限三级医院开展。机构需具备紧急输血、重症监护等条件,手术需由高年资妇产科医师操作。非法医疗机构实施大孕周终止可能导致子宫穿孔、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
5、法律法规要求母婴保健法规定28周后禁止非医学需要终止,违反者需承担刑事责任。特殊情况如胎儿严重畸形需经省级专家委员会鉴定,孕妇需提供遗传诊断报告。不同地区对医学指征的认定标准存在差异,需遵循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计划外妊娠建议在孕早期决定处理方式,孕7周内可采用药物流产减少损伤。无论选择继续妊娠或终止,都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建档检查。孕中晚期需特别注意补充铁剂、钙剂等营养素,避免剧烈运动和重体力劳动。出现腹痛、阴道流血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就医,不可自行服用堕胎药物。产后或流产后应落实避孕措施,两次妊娠间隔建议保持18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