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六个月通常不建议终止妊娠,此时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需在有医学指征的情况下经专业评估后实施引产手术。终止妊娠的方式主要有药物引产、水囊引产、剖宫取胎术等,具体需根据孕妇身体状况及胎儿情况决定。
药物引产适用于宫颈条件成熟的孕妇,通过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诱发宫缩。该方式需严格监测宫缩强度及胎儿心率,可能出现产道损伤、胎盘残留等风险。水囊引产通过机械性扩张宫颈促进分娩,对母体损伤较小但耗时较长,需预防感染。剖宫取胎术仅用于紧急情况或引产失败者,手术创伤较大且可能影响后续生育能力。
孕中期引产需提供胎儿严重畸形、妊娠危及母体生命等医学证明,须在三级医院由副主任以上医师操作。术后需关注出血量、子宫复旧及心理状态,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必要时进行清宫处理。引产可能导致乳腺胀痛、内分泌紊乱等情况,应避免挤压乳房并及时回乳。
引产术后应卧床休息2-3周,6周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饮食需补充优质蛋白和铁剂,促进子宫内膜修复。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阴道出血超过月经量时需立即就医。建议通过心理咨询疏导情绪,术后半年内采取可靠避孕措施,计划再次怀孕前需进行生育力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