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怀孕可通过药物流产、人工流产、定期产检等方式处理,通常与药物失效、排卵期异常、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有关。
1、药物流产:
怀孕49天内可考虑药物终止妊娠,常用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需在医生监护下进行,服药后可能出现腹痛及阴道出血,需观察妊娠组织是否完全排出。药物流产存在5%-10%不全流产风险,需超声确认宫腔情况。
2、人工流产:
妊娠10周内可行负压吸引术,超过10周需钳刮术。手术流产需评估子宫位置及大小,术后需预防感染。人工流产可能导致宫腔粘连、子宫内膜损伤等并发症,需严格遵循术后复查要求。
3、定期产检:
选择继续妊娠者需加强孕期监测。紧急避孕药中的左炔诺孕酮对胎儿影响尚无定论,需通过NT检查、唐筛、大排畸等排除畸形。建议妊娠22-24周进行胎儿心脏超声专项检查。
4、药物失效:
紧急避孕药整体避孕成功率约85%,若在服药后2小时内发生呕吐、与其他药物同服可能降低药效。含铝镁的抗酸剂会干扰药物吸收,抗癫痫药及抗生素可能加速药物代谢。
5、排卵期异常:
紧急避孕药通过延迟排卵发挥作用,但部分女性可能存在非常规排卵。月经周期不规律者排卵时间难以预测,服药时可能已发生排卵导致避孕失败,这种情况约占避孕失败的15%。
妊娠后需立即停止吸烟饮酒,每日补充0.4-0.8毫克叶酸至孕12周。饮食注意增加优质蛋白和铁元素摄入,推荐鱼肉、瘦肉及深绿色蔬菜。避免剧烈运动但需保持每日30分钟散步,睡眠时间保证7-8小时。出现持续腹痛或阴道流血需及时就医,整个孕期应保持情绪稳定,定期进行心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