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失明后通常无法复明,但可通过治疗延缓视力进一步恶化。青光眼导致的视神经损伤不可逆,主要与眼压升高、视神经供血不足等因素有关。
青光眼引起的失明是永久性视力丧失,目前医学手段无法修复已死亡的视神经细胞。若患者处于晚期青光眼但尚未完全失明,通过降眼压药物如布林佐胺滴眼液、拉坦前列素滴眼液,或进行小梁切除术等手术,可能保留残余视力。对于已完全失明的患者,可考虑低视力康复训练,学习使用助视器改善生活质量。
极少数突发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致盲者,若能在数小时内紧急处理,通过前房穿刺或虹膜周切术降低眼压,存在微弱恢复部分视力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对治疗时机要求极为严格,且视力恢复程度有限。多数慢性青光眼患者因病程隐匿,确诊时视神经已严重萎缩,复明概率接近于零。
青光眼患者应每3-6个月监测眼压和视野变化,避免在暗处长时间用眼,控制每日饮水量在2000毫升以内。家属需协助患者进行家居环境改造,如增加照明亮度、设置防撞条等。完全失明者可寻求专业机构进行定向行走训练和心理疏导,必要时使用电子导盲设备辅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