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骨骨折是否构成伤残需根据骨折严重程度及愈合情况综合判断。若骨折未愈合或愈合后存在功能障碍,可能构成伤残;若愈合良好且功能正常,则通常不构成伤残。伤残鉴定需由专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评估。
锁骨骨折后若出现明显畸形愈合、骨不连或神经血管损伤等情况,可能影响上肢活动功能。例如骨折端严重移位导致肩关节活动受限,或合并臂丛神经损伤引发肌肉萎缩时,经医疗机构诊断确认后,可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此类情况多符合十级伤残标准,表现为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对于单纯性锁骨骨折且对位良好者,经规范治疗6-8周后通常能达到骨性愈合。此类患者骨折愈合后肩关节功能多无显著障碍,影像学检查显示骨折线消失,无慢性疼痛或力量减弱等后遗症,故多数情况下不符合伤残评定标准。但需注意个体差异,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创伤性关节炎等远期并发症。
建议患者在骨折愈合后3-6个月进行专业功能评估,包括肩关节活动度测试、肌力检查及影像学复查。若存在功能障碍,应携带完整病历资料向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申请。日常需避免过早负重,遵医嘱进行康复训练,定期复查以促进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