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三个月通常不建议进行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超过该时间需考虑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1、时间限制药物流产通过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终止妊娠,其有效性随孕周增加显著降低,孕12周后胚胎组织体积过大易导致不全流产。
2、风险因素孕中期药物流产可能引发大出血、感染等严重并发症,子宫收缩乏力时残留组织需紧急清宫手术干预。
3、替代方案孕12周后需采用钳刮术或引产术,术前需完善超声检查及凝血功能评估,由专业医师在医疗机构操作。
4、注意事项终止妊娠后需监测出血量及腹痛情况,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术后两周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恢复。
建议尽早就诊妇科评估个体情况,流产后注意休息并补充铁剂纠正贫血,一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