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药一般需服用至孕12周左右,具体停药时间应根据胚胎稳定性、孕酮水平、出血症状缓解情况及医生评估综合决定。
1、胚胎稳定性超声确认胎心胎芽正常发育且无宫腔积血时,可考虑逐渐减量停药。需配合医生复查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变化。
2、孕酮水平血清孕酮值持续稳定在25纳克/毫升以上超过两周,提示黄体功能充足。地屈孕酮等药物可在医生指导下逐步减停。
3、症状缓解阴道出血停止、腹痛消失后仍需维持用药1-2周。黄体酮栓剂使用期间突然停药可能导致撤退性出血。
4、医生评估对于复发性流产或试管婴儿孕妇,可能需延长用药至孕16-20周。用药方案调整须严格遵循产科医生指导。
保胎期间应保持卧床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定期监测孕酮及超声,出现异常出血或腹痛需立即复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