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后视力下降可能与瞳孔调节功能暂时受限、睫状肌麻痹、角膜水肿、视网膜光敏感度降低等因素有关。
1、瞳孔调节受限散瞳药物会阻断虹膜括约肌收缩,导致瞳孔持续扩大,进入眼内的光线量超过视网膜正常适应范围,可能引起暂时性视物模糊。
2、睫状肌麻痹抗胆碱能类散瞳药物可导致睫状肌暂时性麻痹,使晶状体失去调节能力,近距离视物时出现聚焦困难,常见于使用阿托品等强效散瞳剂后。
3、角膜水肿部分患者对散瞳药物中的防腐剂成分敏感,可能引发角膜上皮细胞渗透压改变,导致角膜轻微水肿,表现为雾视症状。
4、视网膜光适应瞳孔扩大后视网膜接收光刺激强度增加,视杆细胞过度兴奋可能导致短暂性光敏感度下降,尤其在强光环境下症状更明显。
建议散瞳后佩戴遮阳镜减少强光刺激,避免驾驶或精细操作,多数情况下4-6小时药物代谢后症状可自行缓解,若24小时后仍持续需就诊排查角膜炎等并发症。